家饰佳“第三届灯饰节”

发表日期:2008年04月21日

一、活动主题:“第三届家饰佳灯饰节”

二、活动时间:2008年4月12日──2008年5月18日(仅限双休日)

三、活动内容:
1、买就送──活动期间,凡顾客在家饰佳宜山店购物,统一到家饰佳收银台付款的顾客即可获精美扑克牌二付或围裙一条。(数量有限,送完为止)
2、特价卖──活动期间,凡顾客在家饰佳宜山店指定的展位内购买标有劲爆特价牌的商品均可获得相应的特价优惠。(以上两项均可参加买满送活动)
3、买满送──活动期间的双休日,凡顾客在家饰佳宜山店购物的,凭家饰佳当日收银条或发票购a:灯饰、布艺、软装饰类满_1800_元送现金_180_元,满3600元送现金360元。以此类推,多买多送;b:购家具满_2000_元送现金_160_元。满4000元送现金320元。以此类推,多买多送。
注:a类和b类商品的收银条或发票只可分别累计,不可合计。特价商品也同样享受此返现活动(凡活动涉及礼品及现金至指定活动专区发放)

四、活动细则:
1、买就送,特价卖和买满送的多项活动,都凭当日收银条或发票至指定地点有效兑取,逾期视为放弃,不参加本次活动。
2、以支票或贷记方式付款的,须等货款到帐后方可有效兑取;(按实际销售日延后七个工作日内)如活动结束未到帐的,可延续到活动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兑取,逾期视为放弃,不参加本次活动。
3、活动前付定金进家饰佳帐,活动期间双休日再支付余款的不参加本次活动。(必须事先书面盖章说明)
4、活动期间双休日定制商品支付定金,按实际支付款项兑取相应礼金,未付余款部分不兑取礼金。
5、团购和商户工程款不参加本次活动,如需进帐的,必须事先书面盖章说明,不参加活动,不兑取礼金,不承担活动费用,如无事前书面盖章说明及逾期未办理的,发生活动期间进帐活动费用的扣除由厂家承担。
6、活动期间,发生退货的,厂家营业员须陪同顾客至总收银室办理相关手续,交还相应活动礼金,由相关部门签字确认无误后再按《家饰佳装饰家居城退调细则》办理。
7、领取活动礼金,消费者必须凭当日收银条或发票;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填妥现金活动表格方可领取活动相关礼金,如不符上述要求,视为放弃,不参加本次活动。
8、为保证本次活动的正常有效进行,商铺必须在每张销货单上填写完整所购商品名称、规格、货号、单价、顾客详细地址、电话及开单营业员的姓名和展位号,填写不完整者视为不参加本活动,不得弄虚作假虚开销货单,一经查实,将对操作营业员处以送现金额十倍的罚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直至出通告清退出场。
9、家饰佳的所有工作人员和厂商销售人员不得参与此次活动,一经发现,家饰佳将对本公司人员按制度严肃处理,对厂商人员处以罚款并追究其商铺违约责任直至通告清退出场。

五、参加本次活动的顾客和商铺视为接受本次活动细则。

卖场电子地图